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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4 深市 双杰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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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公告(二)

公告日期:2020-10-28

双杰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公告(二)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0-08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累计达到1%的公告(二)
股东赵志兴、赵志浩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接到
控股股东赵志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赵志兴先生和赵志浩先生分别出具的《股票减
持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26日,赵志兴先生和赵志浩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
比例合计达到1%。现将本次股份变动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股东
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赵志兴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6日  8.03  2,928,500  0.50
赵志浩  集中竞价  2020年10月26日  7.87  2,928, 500  0.50
合计  5,857,000  1.01
二、  股份变动超过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赵志兴,赵志浩
住所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111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10 月 26 日
股票简称  双杰电气  股票代码  300444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 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 减持比例(%)
A 股  585.70  1.01
合  计  585.70  1.0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
多选)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70.1574  10.98  5,784.4574  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2.5394  2.74  1,006.8394  1.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77.6180  8.24  4,777.6180  8.2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
限届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减持股份,及部分股东未来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赵志兴先生和赵志浩先生实际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的意
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注2:总股本已剔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注3: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志浩先生、赵志兴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实际减持公司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预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赵志浩先生、赵志兴先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志宏先生的一致行
动人。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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