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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4 深市 双杰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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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9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5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及2017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4月4日到期。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

  2、截至2017年4月28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购买、大宗交易及集合竞价等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8,538,855股,成交金额为218,209,585.64元,成交均价为25.55元/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锁定期为购买完成双杰电气股票之公告日起12个月(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8日)。具体详见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9号文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21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双杰电气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
1.5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42,505,680股,发行价格为7.15元/股。截至2017年8月1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东认购合计42,157,957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42,505,680股的99.18%,配售股份于2017年8月9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经公司确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全额认购了配股股份,认购完成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由8,538,855股变更为9,819,68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2%。

    4、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325,496,95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529,817.4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60,397,565股。2018年7月4日,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由9,819,683股变更为17,675,4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1、单一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在二级市场购买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单一信托计划名下时起算(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8日)。

    2、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3、单一信托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2017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单一信托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一旦单一信托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单一信托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