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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44 深市 双杰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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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在停牌期间,已通过增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51%的控股权,但由于公司及相关各方根据标的公司的最新经营情况对应的估值未能达成一致,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将视标的公司后续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整体或部分股权收购事项。

    2、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 因筹划

重大事项于2017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充分沟通后,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后续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整体或部分股权收购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情况

    标的公司为天津东皋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皋膜”或“标的公司”),该公司为专业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投资兴建的二期项目“年产2亿平方米动力电池‘湿法’隔膜”生产线已基本建成,高端涂层复合隔膜性能已经可以满足高端客户的需求,现已实现向比克、福斯特、河南鹏辉、德朗能、迪比科等客户的送检并实现批量供货,其他重要开发客户如比亚迪、天津力神、国轩、CATL等客户尚处于送样测试或小批量应用阶段。停牌前双杰电气持有标的公司44.98%的股份,停牌期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已取得标的公司的控股权,本次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收购标的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东的股权。

    (二)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内容

    1、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等方式获得标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东的股权。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和《框架协议》,但公司尚未就本次交易签署任何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法律顾问为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原名“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信息披露情况

    (一)停牌期间主要工作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深入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和法务的尽职调查工作。公司按照相关规则规定登记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并按照有关要求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过程中每五个交易日披露进展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宜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停牌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杰电气;证券代码:300444)于2017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7年11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7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披露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于2017年12月9日、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6日和2018年1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于2017年12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的公告》。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的公告》。2018年1月2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并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拟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和《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8年2月2日和2018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并于2018年2月13日披露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8年2月23日、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9日、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3日、2018年3月30日、2018年4月10日及2018年4月1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组的具体原因

    自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重组工作,并通过增资方式已累计取得标的公司51%的控股权,完成了收购的第一步工作。

    针对剩余股权的收购事项,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手方进行了一系列的商讨和沟通。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与相关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就标的公司的目前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方向等要素进行了充分的论证。虽交易各方对标的公司的发展前景看好,但由于公司及相关各方根据标的公司的最新经营情况对应的估值未能达成一致,为尽快恢复公司股票的正常交易,更好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沟通,现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将尽快推进标的公司生产、销售、管理体系的提升,提高盈利能力,后续视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决定是否重新启动整体或部分股权收购事项。

    四、承诺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披露本公告之日起2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现有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事项交易各方未就具体方案最终达成正式协议,交易各方对终止本次交易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手订单充足,本次重组事宜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今后公司将继续立足输配电业务和锂电池隔膜行业,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并购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双杰电气,股票代码:300444)将于2018年4月2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