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部分激励人员放弃参与,公司对《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修订并形成了《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7 日(简称“公示期”),公司内部公示
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在公示期间,员工可通过书面或者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9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激励对象
根据公司2023年9月19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故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将该名对象原拟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其他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之间(非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分配。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人数由 94 人调整为 93 人。本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 2,26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仍为 1,808.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361.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仍为 1,446.40 万股。
(二)授予价格
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716,961,64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69,615,043.11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鉴此,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基于上述,公司将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调整为 14.38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调整为 14.3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简称“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
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