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润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甲方”)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00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向 24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3,446,905 股,发行价格为 35.2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699,999,994.1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14,378,726.9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85,621,267.11 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3]230Z0016 号),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平安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上海农商银行张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中信银行廊坊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截至目前,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3050170180800001631 100,000 偿还银行借款
廊坊分行
平安银行股份 润泽(佛山)
有限公司北京 15000109660935 50,000 国 际 信 息 港
东城支行 A2、A3 数据
中心项目
平安银行福建 润泽(佛山)
自贸试验区福 15847301110012 67,000 国 际 信 息 港
州片区分行营 A2、A3 数据
业部 中心项目
润泽(平湖)
润泽智算 科 国 际 信 息 港
技集团股 份 上海浦东发展 A2 数据中心
有限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 25010078801600002157 80,000 项目、润泽(佛
公司廊坊分行 山)国际信息
港 A2、A3 数
据中心项目
润泽(佛山)
上海农商银行 50131000935585755 20,000 国 际 信 息 港
张堰支行 A2、A3 数据
中心项目
偿 还 银 行 借
兴业银行股份 款、润泽(平
有限公司廊坊 574070100100062583 100,000 湖)国际信息
开发区支行 港 A2 数据中
心项目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 中介机构费用
有限公司廊坊 512906049910616 20,000 及相关发行费
分行 用、偿还银行
借款
中信银行廊坊 8111801013201055578 30,000 偿还银行借款
分行营业部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方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称“丙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简称“乙方”)分别签订了《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该等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 1 指定的主办人蒋坤杰、卞建光、陈嘉和丙方 2 指定的主
办人赵青、汪涛、丁江波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
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主办人。丙方更换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主办人联系方式。更换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