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22-063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山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诉讼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2022 年 6 月 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和 2022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诉讼
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顾凯伦(一审原告)不服本案的一审判决,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向金山法院
提起了上诉,公司(被上诉人)于近日收到了金山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顾凯伦提出的上诉请求为:请求撤销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
沪 0115 民初 9734 号民事判决第(三)项,改判为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损失 500
万元及以该款为基数,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计算及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LPR计算的利息损失。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公告的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作为上诉人已向金山法院提起上诉,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