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次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
在公司 2021 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中,立信中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
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31 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
心北区 1-1-2205-1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人员信息:2021 年末合伙人 43 人,注册会计师 255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25 人。
(7)审计收入: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2,425.91 万元,审计业务收
入 25,697.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16.77 万元。
(8)业务情况: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 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3,059.00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2,019.27 万元,购买注册会
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 6,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7 次,涉及人员 12 人,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春华
合伙人,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立
信中联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
合伙人,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
2010 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度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06 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中联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次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