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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丽盛: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普丽盛: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4 月 26 日,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通过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景洲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年
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等相关工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
计提减值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刘景洲先生、沈峰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景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沈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 备查文件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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