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8-020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17年度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54,570.33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
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800,000.00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20.56%,未分配利润6,954,570.33元转入下一年度。2017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
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
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五、其他事项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