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金岳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陈金岳先生在董事会上向全体董事汇报了 2023 年度公司的经营
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524.60 万元,同比上升 17.58%;营业利润 39,946.51 万元, 同比上升 169.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062.10 万元,同比上升 153.0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374,124.38 万元,同比上升 14.64%;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 186,913.32 万元,同比上升 15.31%。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总经理在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其他
相关规定,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次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徐斌、楼俊杰回避表
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任职的高管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与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业绩挂钩。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 2024 年业绩考核结果进行浮动,基本工资
如下表:
姓名 职务 2024 年基本工资(单位:元)
陈金岳 总经理 480,000
张炯焱 总工程师 320,000
周齐良 财务总监 320,000
楼俊杰 副总经理 320,000
邬永波 副总经理 320,000
徐 斌 董事会秘书 320,000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领取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在公司内部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其原职务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每月津贴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税),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其他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
见 同 日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董事会在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刘慧杰先生、吴雷鸣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总体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 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不超过 16.5 亿元。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怡诺鲍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金岳及配偶周利娜为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陈金岳、陈立坤回避表
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的规定,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该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