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6)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7)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8)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9)最近一年(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4,45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2,115 万元;
(10)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11)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1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13)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公司提供 署及复核
姓名 角色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审计服务 过上市公
间 审计时间 间 时间 司审计报
告家数
薛伟 项目合伙人 2010 年 2005 年 2015 年 2022 年 3
温鑫萍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2 年 2016 年 2022 年 2019 年 1
洪烨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3 年 2011 年 2019 年 2022 年 6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1 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
中国证监会 存在的业务承接程序不
1 洪烨 2022 年 1 月 5 日 监督管理措施 江苏监管局 当、户用赊销电站业务
相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及
存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当
等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 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 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