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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斯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5

鲍斯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鲍斯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夏波先生、王秀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公司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义务与职责。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王志潮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且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志潮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任期届满后仍将按规定遵守有效期内的相关任职承诺。公司对王志潮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夏波,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历,行政管理专业,助理经济师。曾任宁波今日食品有限公司(原夏宇集团公司)科员、贸易部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成立科技监事、总经办主任。2010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政人资总监;同时担任宁波亚仕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宁波亚路轴业有限公司董事;苏州阿诺精密切削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新世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监事;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监事;苏州鲍斯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鲍斯产业链服务有限公司监事;苏州机床电器厂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长壁液压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鲍斯工业气体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鲍斯股份参股设立的销售公司监事。

    夏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640,3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秀光,男,汉族,1966 年生,浙江奉化人,大学本科学历,纺织
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1990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奉化毛纺厂厂长、
奉化五月花毛衣厂厂长;2000 年 8 月至 2015 年 12 月,先后任奉化市溪口
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宁波溪口雪窦山名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主任;
2016 年 3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宁波圣菲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今任宁波威克斯液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6 月至今任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秀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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