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
收到总工程师张炯焱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获悉张炯焱先生配偶蔡海燕女士于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7 月 8 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就相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方式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票数量 交易均价(元/ 成交金额
(股) 股) (元)
集中竞价 2022 年 7 月 6 日 买入 500 6.450 3,225
集中竞价 2022 年 7 月 8 日 卖出 500 6.670 3,335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照“卖出成交总金额减去买入成交总金额”的计 算方法:卖出成交总金额-买入成交总金额=110 元,即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 人民币 110 元。
截止本公告日,蔡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处理措施及致歉声明
1、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向张炯焱先生及其配偶蔡海燕女士调查了解 相关情况。经核实,张炯焱先生确认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系其配偶蔡海燕女士未充 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蔡海燕女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
出的决定,交易前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张炯焱先生本人的意见,张炯焱先生未告知蔡海燕女士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蔡海燕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110 元上交公司。
3、张炯焱先生及其配偶蔡海燕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学习,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张炯焱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