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审计和评估资格;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具有中央企业审计资格;经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金融机构审计资格,专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证券市场投融资相关财务鉴证、审计、税务、内部控制、工程咨询、IT 咨询等领域的服务,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严格遵从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