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长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长王志潮先生,因其配偶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变动管理规则”)不熟悉,在操作其证券账户时不慎减持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具体情况
王志潮先生现任公司监事长,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196,02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298%,其证券账户交由其配偶代为保管。2021 年 4 月 27 日,因其
配偶对“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股份变动管理规则”不熟悉,在其本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30%,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30%,交易均价为 11.00 元,成交金额 220,000 元。本次减持完后王志潮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6,020 股。
2、经公司核查,王志潮先生对其配偶上述的减持行为不知情,也非本人的真实意愿。本次减持公司股份非主观故意违规,其减持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限制条件,本次减持未构成短线交易,也不存在任何内幕交易行为。
二、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的处理情况
1、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发生后,王志潮先生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第一时间对其配偶进行了教育与规则解读,停止违规减持行为。
2、王志潮先生承诺一定加强其本人及配偶、子女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强化学习。
3、公司已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责令相关部门做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信息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要求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身及其家属、子女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谨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三、王志潮先生对本次不慎减持公司股份的致歉声明
王志潮先生致歉声明:本人对本次不慎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本人承诺会加强本人及亲属、子女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持有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的管理,防止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