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1 证券简称:鲍斯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5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公司董事陈军先生、监事夏波先生、财务总监周齐良先生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自2017年6月16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陈军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高于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减
持价格范围区间为28元/股至40元/股;夏波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高于4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减持价格范围区间为28元/股至40元/股;周齐
良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高于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减持价格
范围区间为28元/股至40元/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陈军先生、监事夏波先生、财务总监周齐良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自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1月10日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且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到期。
截止本公告日,陈军先生、夏波先生、周齐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无限售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持股总数 持股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军 1,350,000 4,050,000 5,400,000 1.47%
夏波 405,000 1,215,000 1,620,000 0.44%
周齐良 1,350,000 4,050,000 5,400,000 1.47%
陈军先生、夏波先生、周齐良先生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未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使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陈军先生、夏波先生、周齐良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但是未来不排除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陈军先生、夏波先生、周齐良先生未来继续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陈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
2、夏波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
3、周齐良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