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6 月 11 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00 万股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3.485 元/股(经调整后)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3.53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具体
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公告时公司总
(万股) 例 股本的比例
1 卜显利 中国 总裁 50.00 4.27% 0.11%
2 江海涛 中国 副总裁 30.00 2.56% 0.07%
3 王爽 中国 财务负责人 20.00 1.71% 0.04%
4 戢荔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00 1.71% 0.04%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160人) 951.00 81.21% 2.14%
预留部分 100.00 8.54% 0.22%
合计 1171.00 100.00% 2.6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
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如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期间的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期间据将根据修改后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4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3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
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归属期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相应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授予部分在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0%。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部门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对部门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根据激励对象所属部门层面考核年度绩效确定部门层面考核归属比例(M):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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