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8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3)。
截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已实施完毕,现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9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9.2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
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三)截至 2022 年 11 月 5 日,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毕,公司累
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402,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 6.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7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6,772,69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集团”)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 运达 EB”,债券代码:117162)
自 2020 年 11 月 27 日进入换股期。2022 年 10 月 24 日,因“20 运达 EB”债券
持有人换股(换股数量 4,354,1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8%),导致运达集团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减少 4,354,136 股,持股比例变更为 47.22%。
经自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5 月 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3,409.78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852.45 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购股份后续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44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若本次回购的股
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1,382,285 0.31 5,784,285 1.30
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43,330,715 99.69 438,928,715 98.70
三、股份总数 444,713,000 100.00 444,713,000 100.00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