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运达科技”)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运达科技的委托,担任运达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西部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运达科技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以下简称“《内幕知情人登记制度》”)。
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3、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
件,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时间段、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公司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了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发布《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之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5月10日)至该报告书披露当日(即2021年11月10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相关知情人,交易对方及相关知情人,标的公司及相关知情人,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业务经办人员等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四、自查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买卖运达科技股票的情况
(一)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成交数量( 累计余额(
股) 股)
彭杰 交易对方周小青 2021.5.19 买入 100 3,400
的配偶
聂文丽 招商银行员工张 2021.10.12 买入 300 300
姓名 身份 交易日期 买入/卖出 成交数量( 累计余额(
股) 股)
科的母亲 2021.10.13 买入 200 500
2021.10.18 买入 500 1,000
2021.10.20 买入 700 1,700
2021.5.31 卖出 -200,000 0
2021.7.28 买入 203,200 203,200
2021.7.29 卖出 -76,900 126,300
2021.7.30 卖出 -126,300 0
2021.8.3 买入 300,000 300,000
成都运达创新科 2021.8.4 买入 50,000 350,000
龚南平 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1.8.5 买入 100,000 450,000
基建项目总监兼
基建办主任 2021.8.12 买入 50,000 500,000
2021.8.17 买入 100,000 600,000
2021.8.17 卖出 -100,000 500,000
2021.8.20 买入 100,000 600,000
2021.8.23 卖出 -200,000 400,000
2021.8.24 卖出 -400,000 0
2021.5.18 买入 500 500
2021.5.19 卖出 -500 1,000
2021.5.19 买入 1,000 1,500
2021.5.24 卖出 -1,000 0
运达科技财务部 2021.7.22 买入 500 500
徐家慧 员工张爱玲的母 2021.7.26 买入 500 1,000
亲 2021.8.16 卖出 -100 900
2021.8.17 卖出 -400 500
2021.8.23 卖出 -500 500
2021.8.23 买入 500 1,000
2021.8.24 卖出 -500 0
除上述人员外,纳入上述自查范围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相关主体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彭杰(交易对方周小青的配偶)
根据周小青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买卖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本人从未向本人配偶彭杰透露有关运达科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其买入股票行为系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在运达科技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的买卖。”
根据彭杰出具的《关于买卖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以及对其的访谈笔录:“本人买入运达科技股票时,并不知悉运达科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任何事项或其他任何内幕信息。该等买入行为系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并不知悉任何关于运达科技的内幕信息,本人配偶周小青从未向本人透露有关运达科技本次交易相关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在运达科技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的买卖。”
2、聂文丽(招商银行员工张科的母亲)
根据张科出具的《关于本人直系亲属买卖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本人从未向本人母亲聂文丽透露有关运达科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其买入股票行为系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其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在运达科技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的买卖。”
根据聂文丽出具的《关于买卖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以及对其的访谈笔录:“本人买入运达科技股票时,并不知悉运达科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任何事项或其他任何内幕信息。该等买入行为系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本人并不知悉任何关于运达科技的内幕信息,本人子女张科从未向本人透露有关运达科技本次交易相关
的任何内幕信息,本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在运达科技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运达科技股票的买卖。”
3、龚南平(成都运达创新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总监兼基建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