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4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合作多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200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东超先生,199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2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东超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石卉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廖继平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除 2020 年 7 月四川证监局监管谈话1 次外无受到其他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相关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3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按照 2020 年度合并范围预计承担的 2021 年度审计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的有关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认可信永中和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在 2020 年度及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地履行审计职责,且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保证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和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自 2011 年公司改制以来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