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
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 元/股,按照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8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00 万元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3,125,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4.48 亿股的 0.70%;按照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8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40%,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最高成交价
为 7.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77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5,008,511 元(不含交
易费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等符合公
司《回购报告书》的内容。
(二)本次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1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565.54 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391.385万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