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0-135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公司”)拟向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日东方”)出售所持司姆泰克文化创意(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司姆泰克”)150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评报字[2020]355号《资产评估报告》,司姆泰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整体估值1,557.31万元,经双方协商司姆泰克15%股权交易价格为233.5965万元人民币。
鸿日东方的实际控制人何鸿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鸿云的弟弟,鸿日东方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020年12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鸿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审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数码技术开发、转让、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经营范围 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摄影器材。(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成立日期 2003-04-07
经营期限 2003-04-07 至 2023-04-06
住所 北京市大兴区滨河街 27 号 18 层 1815
登记机关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5748821634H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交易对方鸿日东方的实际控制人何鸿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何鸿云的弟弟,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鸿日东方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本次交易运达科技出售的资产为运达科技持有司姆泰克150万股股份,该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司姆泰克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司姆泰克为新三板挂牌公司,于2013年创立,是一家立足于亚洲市场的集主题娱乐创意设计与项目实施的公司。司姆泰克主营业务为主题公园、主题商业娱乐综合体的主题娱乐项目设计、生产制作、实施和管理。
企业名称 司姆泰克文化创意( 北京)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企业策划、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
出);会议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工艺礼品设计;服装设
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承
办展览展示活动;模型设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 吴建中
成立日期 2013-08-26
经营期限 2013-08-26 至 无固定期限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善缘街 1 号 7 层 2-720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766376496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3.标的公司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1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894.18 1,922.49
负债合计 1,053.33 1,426.21
应收账款总额 673.76 850.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15 496.28
项目 2020 年 1-11 月 2019 年
营业收入 1,809.26 2,720.60
营业利润 -451.58 -708.80
净利润 -655.43 -73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6.60 456.18
注:上述数据中,2019年度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103080号《审计报告》进行审计,2020年11月30日和1-11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4.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运达科技 150 15%
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 460 46%
有限公司
北京鼎盛泰克投资管理 80 8%
中心(有限合伙)
其他 6 名股东合计 310 31%
合计 1,000 100%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双方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依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评报字[2020]355号《资产评估报告》,司姆泰克截
至2019年12月31日整体估值1,557.31万元,经双方协商运达科技持有的司姆泰克150万股股份交易价格为233.5965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鸿日东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一) 转让标的
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50万股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二)转让价款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元评报字[2020]355号《资产评估报告》,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全部股权市场价值为1,557.31万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以233.5965万元的价格(以下简称“转让价款”)向乙方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权。
(三)转让价款支付
3.1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采取分次支付现金的方式,款项支付时间及金额具体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第一笔付款金额12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
(2)2021年4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第二笔付款金额113.59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伍仟玖佰陆拾伍元整)。
3.2标的股权在本协议生效日至标的股权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期间的损益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且乙方无需另行支付对价。
3.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缴纳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涉及之所得税,并向目标公司提供完税凭证;其他因签订、履行本协议所涉及之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自行承担。
(四)标的股权转让的过户登记及交割
4.1标的股权转让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证登进行变更登记手续
由甲方敦促目标公司办理,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4.2为完成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变更登记,双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中证登要求的变更登记资料。双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交割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目标公司就标的股权转让是否履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证登或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乙方对标的股权享有的股东权益。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或者约定的义务,则将被视为对本协议的实质性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
(六)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2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其它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确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之内容。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为充分利用在仿真技术方面的优势向包括主题公园、主题商业娱乐综合
体等主题娱乐的 VR 应用方面拓展业务,公司于 2016 年 3 月以 750 万元向司姆
泰克增资,增资后持有司姆泰克 15%股份。根据《增资协议》司姆泰克控股股东鸿日东方向运达科技承诺司姆泰克2016-2018 年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400万、500万、600 万元。如未达到业绩承诺,鸿日东方向运达科技进行业绩补偿,补偿总额不超过 750 万元。由于司姆泰克未完成业绩承诺,鸿日东方应根据《增资协议》向运达科技补偿 7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