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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公告日期: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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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运达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西藏立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何劲松等 27名自然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成都交大运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电气”)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现就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成都运达轨道交通设备检修有限公司 5.6%的股权

    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0 元的价格收购控股子公司成都运达轨道交通设备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检修”)之股东成都海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运达检修 5.6%的股权,对应运达检修 56 万元的出资
额(认缴 56 万元,实缴 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运达检修 71.6%的股权。
    二、收购及投资西安维德航空仿真设备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及投资西安维德航空仿真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西安维德航空仿真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维德”)的控股股东王为所
持西安维德 40%的股权(即认缴出资额 2,4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134.2 万元),并
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 1,920 万元,同时向西安维德支付 3,918.37 万元用于实缴出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西安维德 40%的股权。

    三、收购及投资北京华开领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投资北京华开领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华开领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北京运达华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开”)及其股东刘冶、王琳、徐总茂、车显达、陈霞(以下简称“原股东”)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受让原股东合计所持北京华开 20%的股权(认
缴出资额 2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200 万元),并以 3,795.9184 万元向北京华开增
资,其中 632.653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 3,163.265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北京华开 51%的股权。

    四、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结论说明

    公司对上述对外投资、收购情况进行分析后认为:

    上述对外投资或收购交易的标的资产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情形。公司在最近12 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的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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