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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01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科技”或“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作为公司后期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或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8,000万元,价格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11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15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515%,最高成交价为6.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0,071,67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2,308,600股(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2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2,045.39万股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