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6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股权交易部分股权涉及纠纷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17年4
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方式收购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电气”)88.798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就部分股权可能涉及的纠纷作了披露。现基于纠纷的最新进展情况,对陈伟平诉恒信电气及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得鼎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宝得鼎丰”)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恒信电气、宝得鼎丰于2017年4月28日收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的《应诉通知书》((2017)湘0302民初第1077号),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
法院已经受理陈伟平诉恒信电气及宝得鼎丰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1、本次诉讼当事人
原告:陈伟平,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
被告1:湖南恒信电气有限公司
住所:湘潭市九华经济区大众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7121278865
法定代表人:王玉松
被告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得鼎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2810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DFXXK
2、诉讼起因及诉讼要求
恒信电气自然人股东陈伟平就宝得鼎丰、恒信电气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陈伟平在恒信电气的股权比例为11.9979%;要求返回被侵占的1.946%股权及被告承担相关诉讼费。
二、案件进展情况
2017年4月28日,宝得鼎丰、恒信电气收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17)湘0302民初1077号),基于申请人陈伟平的要求,查
封、冻结被申请人宝得鼎丰在被申请人恒信电气享有的 1.946%(对应出资额
799,417元)股权。接到上述民事裁定书后,宝得鼎丰提交了80万元银行存款作
为担保,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了相关股权的解除财产保全。
2017年5月2日,宝得鼎丰收到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
定书》((2017)湘0302民初1077号之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解除
了对宝得鼎丰在恒信电气持有的 1.946%股权的冻结,自民事裁定书送达后立即
执行。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收购恒信电气交易完成后,恒信电气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因本次涉诉标的股权比例仅为 1.946%,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拥有恒信电气的控股权,也不影响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湘0302民初第1077
号)
2.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湘0302民初1077
号)
3.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湘0302民初1077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