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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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以
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晓燕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与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全体监事的任期将于 2023 年 12 月 17 日届满,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公司监事会拟提名
田晓燕女士、朱俊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同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宋健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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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田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提名朱俊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每位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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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核实<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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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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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