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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美康生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金达南路1228号2号楼一楼大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181,400,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36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563,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9,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53,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46%。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61,696,3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21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9,703,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446%。

  (4)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李成艾女士因工作安排请假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注:股份数计算出现合计比例与各分项比例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266,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1%;反对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29,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024%;反对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936%;弃权
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0%;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3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3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6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该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181,313,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9%;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7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4961%;反对3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999%;弃权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04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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