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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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进展情况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传票》(案号为(2022)浙 0212 民诉前调 19599 号)。
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公司向鄞州法院就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未按协
议约定履行义务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提起诉讼。2021 年 11 月 16 日,鄞州法院
出具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浙 0212 民初 16487 号》,
同 意 立 案 审 理 。 案 件 背 景 及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和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鄞州法院的《传票》。详
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公告编号2022-016)、(公告编号 2022-055)。
鉴于审理期间原告、被告双方对相关款项金额存在异议,为使上述案件的审判顺利进行,公司以“因案件需要进行审计,原告暂时申请撤诉”为事由对该案件向鄞州法院申请了撤诉,并对上述案件重新提交了《民事诉状》。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6)。
近日,公司收到鄞州法院下发的《传票》,该案在审计前需要原告、被告双方对提交的审计资料进行鉴定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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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收到《传票》的主要内容
鄞州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传票》:传唤事由为鉴定质证,应到
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7 日 09:30,应到处所为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
江”。
四、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已由鄞州法院立案受理,尚未有判决结果。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因公司撤诉并重新上诉,案件尚未有判决结果,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浙 0212 民诉前调 19599 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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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