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1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康生物”)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号文“关于同意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39,999,9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25.00元。截至2021年3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999,99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25.00元。另扣除发行费用13,396,226.41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保荐费12,075,471.69元、审计验资费660,377.36元、律师费622,641.51元、登记费37,735.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603,698.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4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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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 调整后投资 累计投入 实施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号 资总额 总额(A) 金额(B) (B/A) 用状态日期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 及产业化项目 17,000.00 17,000.00 5,186.54 30.51%
2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6,000.00 24,660.37 2,617.36 10.61% 2022 年 11 月 30 日
3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17,000.00 17,000.00 17,000.00 100.00% /
合计 60,000.00 58,660.37 24,803.90 42.28% /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项目
2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022 年 11 月 30 日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国内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的影响,各地采取了较为严苛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运输及人员流动受限,相关设备供货期、物流运输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工作所需时间延长,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相较原计划延期,预计无法在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前完成。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将“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信息系统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1月30日调整为2023年11月30日。
(三)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的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本次调整后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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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进行实施。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之“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3年11月30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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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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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