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及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
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如下: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
第十二条 新增条款 要条件。
注:新增第十二条,原《公司章程》其他章节
条款相应调整顺延,内容中涉及的条款数一并
顺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和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四十一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
条 告; 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报
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册资本作出决议;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
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增发新股(含发行境
(八)对增发新股(含发行境 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
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 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
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 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及发行其
通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及 他金融工具、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发行其他金融工具、对公司有重 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作出决议;
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作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出决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议;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十)修改本章程;
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十)修改本章程;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
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规定的担保事项及财务资助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一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及财务资助事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
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及本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 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金用途事项;
及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
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
资金用途事项; 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 (十七)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
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 十四条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
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
(十七)审议批准本章程第 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
四十三条规定的重大关联交易;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
(十八)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 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 会召开日失效;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 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 事项。
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会议期限; 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和提案; 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是公司的股东; 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东的股权登记日; 的股权登记日;
第五十八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条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 时间及表决程序。
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
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 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
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 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
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 知或补充通知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
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间及表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 决程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交易所交易时间;通过互联网投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
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
章节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内容
(修订后)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
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3:00。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 束当日下午 3:00。
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并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
与网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该至少 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并与网
间隔 2 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 络投票开始日之间应该至少间隔 2
旦确认,不得变更。 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