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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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9,480,578.96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6,831,146.36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以前年度结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632,204,696.65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
润为 885,581,628.8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0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2,204,696.65 元。
公司 2020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提出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42,999,820 为基数,向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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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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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因素,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公司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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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