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273,743.6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075,471.70元,共计4,349,215.3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999,995 股,发行价格 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2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3,396,226.4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603,698.5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146 号)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本次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215.01 17,000.00
2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7,018.00 26,000.00
3 偿还银行借款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2,233.01 60,000.00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6,603,698.59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金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额
(调整后)
1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8,215.01 17,000.00
2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7,018.00 24,660.37
3 偿还银行借款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2,233.01 58,660.37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截止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273,743.62 元,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75,471.70 元,共计 4,349,215.32 元,拟置换金额共计 4,349,215.32 元,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额(调整后) 投入金额
1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70,000,000.00 2,029,706.55 2,029,706.55
2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46,603,698.59 1,244,037.07 1,244,037.07
3 偿还银行借款 170,000,000.00 -- --
合计 586,603,698.59 3,273,743.62 3,273,743.62
2、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额(不含税)
1 保荐费 471,698.11 471,698.11
2 律师费 566,037.74 566,037.74
3 证券登记费 37,735.85 37,735.85
合计 1,075,471.70 1,075,471.70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77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如下安排:若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3,273,743.62 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 1,075,471.70 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四、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73,743.6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75,471.70 元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和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行为和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出具了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277 号)。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