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0-114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2020 年12 月 18 日在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
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邹炳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选举邹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邹炳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选举及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 邹炳德、邹继华、田云鹏 邹炳德
审计委员会 李成艾、黄盖鹏、田云鹏 李成艾
提名委员会 田云鹏、邹炳德、李成艾 田云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成艾、田云鹏、邹炳德 李成艾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继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邹继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超先生、熊慧萍女士、方亮先生、沈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袁超先生、熊慧萍女士、方亮先生、沈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熊慧萍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邬晓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邬晓晗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美康盛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在进行中,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再融资过程中向类金融业务资金投入的要求,公司出于谨慎
性考虑,决定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注销全资子公司宁波美康盛德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其清算、注销登记手续以及资产、人员处置和安排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
(一) 董事长简历
邹炳德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工党党员。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已取得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MBA)硕士学位与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硕士学位。2003 年 7 月创立美康有限,历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炳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8,047,626 股,通过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1,166,810 股,合计持股159,214,436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6.42%。邹炳德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炳德先生系公司总经理邹继华先生之胞兄。除此之外,邹炳德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 总经理简历
邹继华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先后毕业于江西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上海理工大学医疗器械与食品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硕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2007年4月起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继华先直接生持有公司股份 11,90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邹继华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之胞弟。除此之外,邹继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袁超先生: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08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历任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内控主管、内控总监;2016 年 6 月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审计法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039%。袁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熊慧萍女士: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2005 年 3 月至 2013 年 2 月历任永协铝业(苏州)有限公司财务科长、
文祺国际集团财务部经理;2013 年 3 月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熊慧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慧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74,18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257%,熊慧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方亮先生:198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获得宁波市优秀博士后、宁波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兼任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1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8,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229%;方亮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敏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高
级工程师。兼任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检验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医师协会检验医师分会临床质谱专业委员会委员。2012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参考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沈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17%。沈敏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