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 项 报 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或“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33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87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2,2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0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78,1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到账,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5]G1400148028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 278,190,000.00 元。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 本年使用金额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募集资金净额 入扣除手续 以前年度已使
费净额(含理 用金额 直接投入募集 暂时补充流动 购买理财 募集资金专
财产品收益) 资金项目 资金余额 产品余额 户存储余额
278,190,000.00 3,652,514.71 281,842,514.71 - - - -
2020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0.00元,累计使用金额为281,842,514.71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
0.00 元。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度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140 万股新股。按照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履行必要的发行程序后,公司和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询价情况,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0.42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29,151,873.00 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86,799,976.66 元,扣除发行费用 20,355,565.9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866,444,410.74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对鹏辉能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604406002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该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累计利息收入扣 本 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募集资金净额 除手续费净额 以前年度已 金 额
(含理财产品收 使用金额 直接投入募 暂时补充流 购买理财 募集资金专
益) 集资金项目 动资金余额 产品余额 户存储余额
866,444,410.74 21,408,088.58 814,246,200.32 73,606,268.51 - - 30.4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
集资金 887,852,468.83 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收益)净额
21,408,088.58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30.49 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49 元)。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鹏辉”)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账户开立银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总共开设了八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后,公司与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审计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储金额合计为 30.49 元,
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账户 募集资金初始存 利息收入和理 截至2020年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性质 放金额 产品收益 (已减 12 月 31 日
手续费) 银行余额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营业 699469885 募集资 50,000,000.00 315,617.26 -
部 金专户
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康乐 3602898729100120829 募集资 150,000,000.00 10,611,219.02 -
支行 金专户
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 627568446626 募集资 306,444,410.74 6,617,144.52 -
支行 金专户
兴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391160100100124619 募集资 100,000,000.00 1,964,761.63 -
金专户
兴业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391160100100124129 募集资 160,000,000.00 399,953.87 -
金专户
华夏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10956000000688490 募集资 100,000,000.00 1,416,994.76 -
金专户
花旗银行广州支行 1763647222 募集资 - 13,662.24 30.49
金专户
工商银行驻马店文明路 1715128029100066727 募集资 - 68,735.28 -
支行 金专户
合 计 866,444,410.74 21,408,088.58 30.49
注: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沙湾支行的初始存放金额本来为 306,947,445.63 元,其中 503,034.89 元为验资期间的利息。
这里为了准确显示利息收入情况,把这个 503,034.89 元列报在上表中“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