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18-025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号),公司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3,626,534.37元(母公司报表口径,下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4,362,653.44元后、公司 2017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39,263,880.9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0,805,159.70元,减去2017年已分配利润17,465,757.20元,公司在2017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603,283.43元。
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218,321,965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4,015,416.1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的相关内容。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特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