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4077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10 月,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 269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
务收入为 42,181.7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审计 2023 年度上市
公司客户家数 59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中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赖镇业,201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1 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1 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琪友,于 2003 年 0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
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 罚日期 处理处 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 处理处罚情况
因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
郑基 2022 年 9 月 28 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福建 限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项
监管局 目,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
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 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5
年,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了北京德皓国际的独立性、执业资质和诚信情况,并详细了解相关人员的从业经历和执业资质等信息,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时间
本次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
行审议,该事项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