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4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股
票 1,877.7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7.40 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止,
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14,489,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905,6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499,584,139.62 元。
截止 2021 年 6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4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80,194,892.72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53,166,737.48 元。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0,232,029.76 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9,962,862.96 元;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等后的净额
7,906,538.12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45,000,000.00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2,295,785.02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
理办法》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为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及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金塘药业”)和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兴药业”)进行增资。金塘药业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与广生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兴药业在中国民生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与广生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协议相关签署时间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协议签署日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118110100100257142 2021 年 7 月 5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91907429610301 2021 年 7 月 20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32533893 2021 年 7 月 20 日
根据本公司(包括金塘药业、中兴药业)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前述协议及管理制度,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前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以孰低为准),管理制度修订后单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达到人民币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以孰低为准),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3 年 3 月 1 日,鉴于公司保荐机构已发生更换,公司及子公司福建广生堂金塘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塘药业”)和江苏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药业”)与兴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签署时间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协议签署日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118110100100257142 2023 年 3 月 1 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91907429610301 2023 年 3 月 1 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32533893 2023 年 3 月 1 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118110100100257142 503,889,800.00 73,292,927.1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591907429610301 7,103,308.08 活期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632533893 1,899,549.75 活期
合计 503,889,800.00 82,295,785.02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11,938.92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8,229.58 万元的差异,系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同意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8,543.4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相关人员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2024 年 1 月 15 日,本议案在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获得通过。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
8,510.51 万元划转至公司基本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58.4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6.2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019.5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
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 否 26,500.00 24,070.87 660.23 20,642.47 85.76% 2023/3/24 144.54 否 否
产基地建设项目
2.江苏中兴制剂车间建 否 12,500.00 11,354.18 336.0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