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2053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B 区 10 号楼 B 栋二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国平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7,349,3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6.01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7,291,217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5.9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1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8,1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65%。
(八)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二)《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三)《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四)《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五)《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七)《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八)《关于董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九)《关于 2022 年度银行贷款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343,5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9%;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1%。
本议案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0172%;反对 6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7%;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01%。
(十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