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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3

广生堂: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22052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的 798,000 份股票期权可在 2022 年 2月 15 日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期间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目前,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90,000份,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8,000 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08,000 份进行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至 2020 年 4 月 24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
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1 日披
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0 年 5 月 12 日为授权日,向 35 名激励
对象授 2,800,000 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 年 6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的授予登记工作,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00,000 份股票期权。

  6、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3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20.4 万份进行注
销。上述注销事项已于 2022 年 2 月完成。(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的 798,000 份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行权期限为自有关机构审批手
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7、202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因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涉及的 798,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仍有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届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08,000 份进行注销,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剩余 0 份。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届满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国浩律
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期权注销及行权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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