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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生堂:关于主动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15


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9002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动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国内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影响,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主动终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司计划通过其它融资方式,坚定不移地推进国际化生产基地建设,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当日收到第181557号《接收凭证》,并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第181557号《受理单》,并于2018年11月6日收悉《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557号)。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根据反馈意见编制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于2018年12月5日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主动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

    三、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终止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主要是基于对目前国
内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终止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计划通过其他融资方式推进国际化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坚定不移地推进全球创新药的研发,积极向创新药企业转型。相信未来随着在研创新药的不断注册申报,公司长期价值将得到不断提升。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