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6093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11月8日为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广生堂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53人。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个月。
(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日起 18 个月。激
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日起4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次授予日起5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7年度净利润相比2016年度增长不低于2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8年度净利润相比2016年度增长不低于5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019年度净利润相比2016年度增长不低于111%。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注:1、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情况根据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未能解锁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
6、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广生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1.96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以及《关于提请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2、2016年10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由于原2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2.43万股;不存在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取消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200.00 万股调整为
187.57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153人调整为127人。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公司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广生堂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对授予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广生堂未发生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权条件的127名激励对象授予187.57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授予股票种类: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广生堂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的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日: 2016年11月8日。
(四)授予价格:31.96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叶宝春 副总经理 6.00 2.53% 0.04%
中层管理人员(25人) 68.58 28.86% 0.49%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 112.99 47.56% 0.81%
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101人)
预留 50.00 21.05% 0.36%
合计(127人) 237.57 100% 1.70%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
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于2016年11月8日对授予的187.5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预测算。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首次授予的限制 需摊销的总费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性股票数量(万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187.57 1465.02 107.43 644.61 449.27 214.87 48.83
据测算,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