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6 证券简称:广生堂 公告编号:2016051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
签订合作开发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GST-HG141立项报告的议案》、于2016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GST-HG151项目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明康德”)合作开发新药并签署协议合同,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8日和2016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号:2016032)和《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号:2016047)。
近日,公司与药明康德签订了“治疗乙肝新药GST-HG141的研发”和“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新药GST-HG151的研发”的《合作开发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1”和“合同2”)。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1:
(一)项目名称
治疗乙肝新药GST-HG141的研发。
(二)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GST-HG141项目的临床前候选药物(PCC)和临床前化合物(IND)的相关研究工作,确保临床试验批件申请的顺利申报。
(三)项目期限
研发期限为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可延展至2019年6月30日。
(四)项目权益分配
1、双方同意本项目采用共同研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研发模式。
2、本项目知识产权、申报资料、试验原始记录归公司拥有,药明康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享有项目的研发成果的收益权。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研发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整,公司承担2400万元整,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给药明康德。
合同2:
(一)项目名称
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新药GST-HG151的研发。
(二)项目内容
按照国家食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的要求及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GST-HG151项目的临床前候选药物(PCC)和临床前化合物(IND)的相关研究工作,确保临床试验批件申请的顺利申报。
(三)项目期限
研发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可延展至2018年9月30日。
(四)项目权益分配
1、双方同意本项目采用共同研发、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研发模式。
2、本项目知识产权、申报资料、试验原始记录归公司拥有,药明康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享有项目的研发成果的收益权。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研发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整,公司承担2400万元整,按
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给药明康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药明康德在多项新药研发领域开展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致力于为人类肝脏健康寻求科学解决方案。治疗乙肝新药GST-HG141的研发项目为公司研发攻克乙肝“登峰计划”项目之一,是全新靶点的新型抗乙肝病毒1.1类新药,旨在通过多靶点新药联合治疗,迈出治愈乙肝计划的重要又一步;治疗非酒精性脂肪肝炎新药GST-HG151的研发项目是公司与药明康德合作着力启动的另一项致力于脂肪肝治疗的项目,属于一类新药,是公司在肝脏健康领域的又一深入布局,旨在脂肪肝领域开创全新新药。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书涉及创新药的开发,基于新药研发具有周期长、风险大、投入高的特点,项目推进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加大新药的研发投入力度对短期的盈利水平将有所影响,但将会提升公司未来的竞争力。
(三)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开发合同书。
特此公告。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