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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35 深市 中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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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2

中泰股份:中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88 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9.73 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2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88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15,091 股至 5,030,1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至 1.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2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 2024 年 2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3,190,6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190,350 股后的 380,000,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57,000,037.5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2 日。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57,000,037.50元/383,190,600*10=1.48751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48751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73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19.88 元/股-0.1487511 元/股≈19.73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
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73 元/股(含)的条件下,以拟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2,534,2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6%),不高于 5,068,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5 月 22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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