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股份”),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0,633,1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浙江中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公司本次实施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 228 号
咨询联系人:凌诗轶
咨询电话:0571-58838858
传真电话:0571-63417776
六、备查文件
1.中泰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