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6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现就上述公告补充说明如下:
一、原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5,352,782.0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6,688,142.7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668,814.27 元,2021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19,328.47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37,788,025.53 元,减本期分配利润
30,255,224.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48,552,130.00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378,190,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该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补充说明(补充说明部分以黑色加粗字体标识)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 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45,352,782.0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6,688,142.74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668,814.27 元,2021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41,019,328.47 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37,788,025.53 元,减本期分配利润
30,255,224.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548,552,130.00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董事会审议当日的总股本 378,190,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该预案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开展业务
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