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1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股东章有虎、王晋、钟晓龙、张国兴、俞富灿、俞晓良、雷昊、周娟萍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44,9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879%)。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2020年9月24日,公司股东章有虎、王晋、钟晓龙、张国兴、俞富灿、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2. 公司监事俞晓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7%,占承诺减持股份数的61.48%;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娟萍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90,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5%,占承诺减持股份数的100%。
4、公司监事雷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因个人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2%,占承诺减持股份数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减持股数占计 减持股数占公 减持均价(元/
(股) 划的比例 司总股本比例 股)
俞晓良 2020/9/9 集中竞价 47,885 61.48% 0.0127% 16.93
周娟萍 2020/9/9 集中竞价 190,846 100% 0.0505% 16.85
雷昊 2020/9/18 集中竞价 700 100% 0.0002% 16.0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705,882 6.53% 24,705,882 6.53%
章有虎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176,471 1.63% 6,176,471 1.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29,411 4.90% 18,529,411 4.90%
合计持有股份 809,271 0.21% 809,271 0.21%
王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809,271 0.21% 809,271 0.21%
合计持有股份 501,175 0.13% 501,175 0.13%
钟晓龙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294 0.03% 125,294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5,881 0.10% 375,881 0.10%
合计持有股份 586,311 0.16% 586,311 0.16%
张国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586,311 0.16% 586,311 0.16%
合计持有股份 311,541 0.08% 263,656 0.07%
俞晓良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7,885 0.02% 30,000 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3,656 0.06% 233,656 0.06%
合计持有股份 260,731 0.07% 260,731 0.07%
俞富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183 0.02% 65,183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5,548 0.05% 195,548 0.05%
合计持有股份 763,382 0.20% 572,536 0.15%
周娟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0,846 0.05%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2,536 0.15% 572,536 0.15%
合计持有股份 700 0.0002% 0 0.00%
雷昊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 0.0002%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注1:王晋、张国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20年7月17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已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其所持有股份在其不担任董事职务后六个月内全部锁定。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