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5 证券简称:中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创投”)关于减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告知函。
应公司股东新湖创投要求,持有公司股份10,209,7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09%)的股东新湖创投,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24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209,71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具体情况:
1、股东全称:杭州新湖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公告日,新湖创投共持有公司10,209,717股,占股本总额4.09%。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2日披露的《中泰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包括新湖创投在内的14名股东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于2016年3月28日即可上市流通。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本次拟减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的80%和公告日前30
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80%两者中较低的一个。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5、减持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24个月内。如自本告知函公告日后三个交易日起24个月内,新湖创投未减持完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新湖创投将继续减持,直至所有股份减持完毕。
6、减持数量及减持比例:
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0,209,717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4.09%。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新湖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2、新湖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新湖创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湖创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新湖创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新湖创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