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
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决。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 会增补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独立董事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下一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 候选人或者增补董事的候选人;
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
提出);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 1%以上的股东提出,并由董事会提交中
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 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的候选人; 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人,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事的权利;
(四)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 会增补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拟选任的人数,提名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的候选人;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三)股东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人,由现任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 (四)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
股东通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
况。 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该选票应当列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拟选任的董事或 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监事人数,以及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并足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
以满足累积投票制的功能。股东可以自由 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地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投于一人,对单个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股东通报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 况。
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
整数倍,但其对所有董事(或者监事)候 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
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 时,每位股东有一张选票;该选票应当列效表决权总数。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董 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拟选任的董事或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 监事人数,以及所有候选人的名单,并足以拟选举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为限, 以满足累积投票制的功能。股东可以自由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 地在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
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 表决权,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也可集中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投于一人,对单个董事(或者监事)候选
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人所投的票数可以高于或低于其持有的有事)的具体操作参照《四川金石亚洲医药 表决权的股份数,并且不必是该股份数的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整数倍,但其对所有董事(或者监事)候
选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有
效表决权总数。投票结束后,根据全部董
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各自得票的数量并
以拟选举的董事(或者监事)人数为限,
在获得选票的候选人中从高到低依次产生
当选的董事(或者监事)。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的具体操作参照《四川金石亚洲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