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经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做出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
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1 名,独立董 其中设董事长 1 名,副董事长 2 名,独立
事 3 名。 董事 4 名。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