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4 证券简称:金石东方 公告编号:2019-02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1,743,8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大地新光华广场A1区8楼
咨询联系人:林强
咨询电话:028-87086807
传真电话:028-87086861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